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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生育津贴 | |||||
内??容: | 你好,生育津贴报销了14000多,产假期间单位每月给发最低工资,到产假结束一共发了10000多点,请问剩下的4000单位应该不应该给我?? | |||||
咨询人: | 刘** | 咨询日期: | 2019-08-12 | 答复日期: | 2019-08-14 | |
答??复: | 您好,根据《秦皇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津贴标准按照职工所在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高于生育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截留或挪用,全额支付给本人;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